江西发布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

导语  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实施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重点鼓励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主动报废,同时支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辆的推广使用。

  江西发布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

  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营运货车实施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重点鼓励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主动报废,同时支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辆的推广使用。

  政策实施时间

  该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限为:

  • 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

  • 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所有补贴申领、车辆报废、购置等关键操作,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政策覆盖范围

  本次补贴对象为在江西省登记注册的中型或重型营运货车,主要包括两类情况:

  1. 淘汰并更新车辆

  即在政策执行期内,主动报废国四及以下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并在同一时间段内购置国六或新能源车辆。

  2. 直接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

  无需报废旧车,只要在政策期内购买新能源冷链配送中重型货车即可享受补贴。

  政策制定背景

  为推动道路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车辆,同时加快新能源货运车辆的推广使用,江西省结合国家相关指导意见,出台本项补贴政策,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环保水平和运力结构。

  政策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商务厅、财政厅、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资金支持与政策引导双轮驱动,鼓励行业积极响应、主动更新,切实提升全省运输体系的绿色发展水平。

  后续安排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已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负责本地区申报受理与初审工作。相关车辆回收、报废、登记注销等环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监督实施,确保程序合规、数据真实、资金安全。

  本政策执行期间,将持续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虚假申报、材料造假、违规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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