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会昌县老年代步车治理安排(罚款规定)

导语 赣州会昌县发布关于治理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通告,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关于治理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通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全省正对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进行全面整治,特通告如下:

  1、无牌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不能在道路上行驶;

  2、必须持有D型驾驶证才能驾驶三轮电动车、持有C3以上才能驾驶四轮电动车;

  3、对无牌无证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扣留车辆,处罚标准如下

  ①车辆无牌的,处罚200元;

  ②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处罚500元,无证驾驶驾驶四轮车的处罚1000元;

  ③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处罚5000元;

  ④无证驾驶从事非法营运,除罚款外,可以并处15日拘留。

  4、对合标的无牌三、四轮低速载客电动车,扣留车辆,待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后发还;

  5、无证驾驶已挂牌三轮车的处罚500元,无证驾驶驾驶已挂牌四轮车的处罚1000元

  6、购买三、四轮电动车,应购买能登记上牌的。可以委托商家代办上牌,或由商家持车辆《合格证》及《一致性证书》到车管所或中队窗口查询确认。不能上牌的要求商家退换。

  7、如遇商家以“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就可上路行驶”虚假宣传,导致您购买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

  请大家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无资质上牌的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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