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兴国县老年代步车整治安排(罚款金额)

导语 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结合兴国县实际,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

  二、整治重点

  对驾驶“老年代步车”无牌上路行驶,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兴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无牌无证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处罚标准如下

  ①车辆无牌,处罚200元;

  ②无证驾驶,三轮处罚500元,四轮处罚1000元;

  ③非法载客营运,处罚5000元;

  ④无证驾驶从事非法营运,除罚款外,可以并处15日拘留。

  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购买具有3C认证和出厂合格证的正规机动车,做到有牌照、有驾照、规范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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