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才政策及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汇总
导语 来赣州创业就业的,政府会有一系列帮扶措施,补贴学历的补贴也不同,小编整理了一些补贴,详见正文!
一、博士研究生(对于前来赣州市创业或全职的博士研究生)
1.人才特殊津贴。给予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对口支援部委联系前来赣州挂职的博士等专家,除正常补贴外,再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驻市高校到地方挂职博士、教授,挂职期间,给予每年3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
2.个人所得税补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
3.人才住房。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按照房租价格的50%支付租金租住人才住房。租住2年后,并续签5年服务合同的,即可按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等地段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
4.住房补贴。自行解决住房的,来赣州创业或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
5.配偶随调。高层次人才配偶从市外调入的,按对等对口及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的原则予以办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可在其辞职后,统筹安排、妥善安置。
6.子女入学。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就近择优统筹安排在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高中教育阶段,入读市属、县(区)属公办高中可降10分录取,并在同等条件下不占学校统招指标优先录取。
7.景点免票。本市公办景点免票。
8.就医。本人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9.酒店住宿免费。来赣州考察观光的博士,享受各县(市、区)指定酒店每年免费住宿3天。
10.项目资助。根据项目评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无偿资助。创办企业土地、税收等扶持事宜,可与企业所在地“一事一议”。
11.博士建站。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同级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设站单位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进站博士10万元资助,同级财政给予进站博士5万元的科研资助补助。
二、硕士研究生
1.个人所得税补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针对2019年12月4日以后赣州市新引进和本土新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人才住房。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按照房租价格的50%支付租金租住人才住房。租住3年后,并续签5年服务合同的,即可按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等地段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
3.景点免票。本市公办景点免票。
三、本科大学生
1.人才住房。在赣州没有住房的,按照房租价格的50%支付租金租住人才住房,租住5年后,并续签5年服务合同的,即可按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等地段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
2.县(市、区)个性化政策。部分县(市、区)针对本科大学生发放一定数额、一定年限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等。
四、来赣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1.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全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国家、省里现行政策贴息。对硕士以上毕业生在赣州市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较多的,申请5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2.科技创业扶持。大学毕业后3年内,以大学生本人名义在赣州市辖区内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经济实体,给予最高不超10万元的创业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企业成长贷款贴息,根据科技创业贷款额度、还贷情况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贴息额度,贴息期限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0万元,并在贷款结束或贷款2年后一次性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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