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闱人员体检标准

导语 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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