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学前教育资助金申请对象

导语 赣州学前教育资助金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可以申请

  学前教育资助金

  1、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

  2、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幼儿1000元/生/年,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下同)及城镇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年。

  3、发放方式: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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