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赣县区两红人员申请廉租住房所需材料

导语 2024赣州市赣县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资料,并按分类在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两红”人员申请廉租住房提供:①、②、④、⑤、⑥、⑦、⑩。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

  ②资格确认《受权委托书》;

  ④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灵活就业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如实出具;

  ⑥在赣县区城区租住或借住住房的证明;

  ⑦赣县区户籍的“两红”人员及“两红”人员遗属证明材料;

  ⑩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出具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以上复印件使用A4纸张,一式两份,且与原件内容相符齐全,工作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补充内容需提供资料

  申请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出具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资料,并按分类在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1.城镇居民申请廉租住房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⑩。

  2.“两红”人员申请廉租住房提供:①、②、④、⑤、⑥、⑦、⑩。

  3.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提供:①、②、④、⑤、⑥、⑩。

  4.园区企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提供:①、②、④、⑤、⑥、⑧、⑨、⑩。

  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公租房提供:①、②、④、⑤、⑥、⑧、⑨、⑩。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②资格确认《受权委托书》;③低保证或正在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④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灵活就业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如实出具;⑥在赣县区城区租住或借住住房的证明;⑦赣县区户籍的“两红”人员及“两红”人员遗属证明材料;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劳动合同。⑨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申请人提交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⑩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出具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以上复印件使用A4纸张,一式两份,且与原件内容相符齐全,工作人员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推荐阅读:2024赣州赣县区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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