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赣州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市中心城区(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所辖街办或乡镇及其他同级管理机构,以下同)户籍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无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应在市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缴纳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中心城区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2.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760元(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9275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拥有车辆的新车含税购置价<10万元(二手车购置价应以当年新车指导价为准),排量≤1.6L;营运汽车的运营收入需列入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且该车为家庭唯一汽车;

  4.申请家庭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10万元;

  5.申请家庭不得有市中心城区自有房屋交易记录(以下情况除外:

  ①符合“赣市府办发〔2012〕9号”文件所列病种的,提供由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家庭成员患病证明;

  ②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灾害的,提供由居住所在地街办(镇)出具的证明;

  ③因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供离婚证和双方就产权转移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④自有房屋产权转移时间≥10年的;

  ⑤申请家庭以往唯一住房且被法院强制执行,产权转移登记时间≥5年的,提供法院强制执行文书等佐证资料)。

  (二)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

  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城镇低保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其他申请条件。

  咨询:

  1.章贡区住保中心,电话:8199648,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

  2.赣州经开区房管所,电话:8370591,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金邮路塞纳春天小区15栋18号商铺

  3.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电话:8163906,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4.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电话:8236398,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1号

  推荐阅读:赣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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