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消费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

导语 商家批次不同也可能造成无法用券,且消费券不能转送,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 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参加活动。

  情况一:商家类型或批次不对,能不能使用消费券?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分两类,一类是文旅券,一类是商超券,相应的消费券在对应商家进行核销,不能混用。如果您还不清楚在某个商家是使用文旅券还是商超券,可以搜索商家名称,结果标注的是哪一类型的商家就用哪一种券。

  商家批次不同也可能造成无法用券。目前我们的商家名单中展示的是第二批消费券指定核销商家,与第一批的商家名单略有出入。由于第一批消费券延期使用,所以有些小伙伴用的还是第一批的券,那么只参与了第二批活动的商家是无法使用消费券的。这种情况,建议您换一家商家进行核销。

  情况二:号码中签了,但人去外地了,能不能转给家人朋友使用?

  在消费券核销中,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 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参加活动,您的消费券是不能转送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赣州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入口、商家列表、使用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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