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赣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待遇】

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县级中医院定点就医,执行中医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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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

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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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的部分特殊检查: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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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以上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60%

报销比例:

1、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 46岁以上15%;退休未满10年14%;退休满10年12%;

2、8001-13000元:35岁以下16%;36-45周岁15%;46岁以上13%;退休未满10年12%;退休满10年10%;

3、13001-17000元:35岁以下14%;36-45周岁13%;46岁以上11%;退休未满10年10%;退休满10年8%;

4、17001-封顶线:35岁以下12% ;36-45周岁11%;46岁以上9%;退休未满10年8%;退休满10年6%

灵活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医保,同样享受以上城镇职工待遇。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第一,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机构就医不能用医保报销。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只有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才能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除外),医保不予报销。阿星提醒,买药请认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第二,医保目录以外的内容不能用医保报销。

医保“三大目录”是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统称,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与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只有在定点医院发生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诊疗费用才能予以报销。

第三,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不能报销。

医疗保险指的是因疾病/意外风险需就医治疗,那么不管是健康体检,还是养生保健,都不属于治疗范畴,所以不予支付。

第四,工伤事故不报销。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予以报销,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第五,第三方责任不报销。

参保人员由第三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第六,公共卫生服务不报销。

由一些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服务,主要是一些预防/控制疾病的服务,比如一类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这些基本是由国家来支付,所以医保就不报销了。

第七,境外就医不报销。

境外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目前港澳台还属于境外。

第八,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报

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到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就医的,医保不予支付。

报销材料

住院: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和医疗费用有效单据;

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定点药店购处方药需附处方;

报销时限及费用

报销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赣州各区县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章贡区:

0797—8083760/8083790/8270855

经开区:0797—8173719

蓉江新区:0797—810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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