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史志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史料征集公告

导语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史志档案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赣州经开区史料档案料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见正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史志档案管理中心档案史料征集公告

  一、征集内容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90年建区以来管辖区域内形成和留存的相关档案文献资料。

  具体区域为:黄金岭街道、蟠龙镇(含2016年划归蓉江新区的坝上村、当塘村、虎形村、箩渡村、新路村、坪路村)、潭东镇、潭口镇、湖边镇(含坳头村、横江村、蛤湖村)、凤岗镇、三江乡、科技城管理处(原太窝乡中边村、范塘村、龙潭村、太窝村、洋田村,原唐江镇村尾村、横江村、章良村)。

  1.反映赣州经开区区域内重大事件、风土民情、民俗文化及知名人士在赣州经开区形成的书札、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章)、证书、证明以及各类实物等;反映重大活动的老报刊、画报等;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2.反映赣州经开区城市建设、街道、景观的照片;

  3.家庭生活中形成的对有保存意义的照片、音视频;

  4.其它有价值的照片、音视频。

  二、征集方法

  1.自愿捐赠。对于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本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

  2.协商收购。与收藏者进行协商,按照协商价格收购。

  3.协商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需自己保存的,经双方协商,由本中心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收藏证书(注明为复制件)。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团体、个人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中心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史志档案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区政中心1203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71226

  电子邮箱:gzjkqda@163.com

  注:此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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