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产品抽检结果报告
导语 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近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抽取样品送县疾控中心检验,结果见正文。
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我委组织卫生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7日对小松博康酒店用品配送中心、屏山镇亨辉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琴江镇康源餐具消毒配送中心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抽取样品送县疾控中心检验,检验指标:感官、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疾控中心于2021年12月20日将检测报告送我委,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1.小松博康酒店用品配送中心:抽检样品碗、汤勺、酒杯、筷子、碟,以上项目所检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2.屏山镇亨辉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抽检样品碗、汤勺、酒杯、筷子、碟,以上项目所检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3.琴江镇康源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抽检样品碗、汤勺、酒杯、筷子、碟,以上项目所检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严格按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保证消毒的餐饮具达到卫生要求和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疾控检测报告
卫生监督投诉电话:0797-5721786
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