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赣州寻乌县春节可以放烟花吗?

导语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严格遵守《寻乌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和全年禁放的规定,城区禁止燃放范围,详见正文。

  寻乌县城区禁止燃放范围:文峰乡范围包括北至文峰乡长溪村、新罗村、长举村、东团村,南至文峰乡的黄坳村、河岭村和石排村,东至杨梅村、大路村和长岭村,西至长布村、田背村、岗背村、小布村;长宁镇全域。

  补充内容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防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规定。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严格遵守《寻乌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和全年禁放的规定,切实履行起公民的社会责任,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禁止燃放范围:文峰乡范围包括北至文峰乡长溪村、新罗村、长举村、东团村,南至文峰乡的黄坳村、河岭村和石排村,东至杨梅村、大路村和长岭村,西至长布村、田背村、岗背村、小布村;长宁镇全域。

  二、主动宣传劝导。

  积极宣传和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亲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增强安全意识。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广大居民朋友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要在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发现有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0797-28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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