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上犹县生育二孩三孩福利保障政策申报条件
导语 上犹县出台《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2024年10 月22日之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上犹县出台《上犹县关于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相关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即:2024年10 月22日之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申报条件
(一)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户籍在本县,并已在本县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或社保三年以上;同时,属二孩奖补的,两个小孩户籍均在本县;属三孩奖补的,前两孩中至少有一个小孩和第三孩户籍在本县。
(二)三孩应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应从再婚后生育的子女计算;
2.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可合并计算;
3.夫妻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数;
4.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按再生育后的存活的孩次计算。
(三)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奖励(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奖励(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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