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于都县餐饮类政府消费券领取指南

导语 “惠享于都 欢度暑期”于都县餐饮类政府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惠享于都 欢度暑期”于都县餐饮类政府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31日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于都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于都县商务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活动内容及规则

  消费券面值 50 元,凭消费券可到指定企业消费,使用规则为满 150 元减 50 元,满 300 元减 100 元。此次消费券分两轮发放,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2张 50 元券(可叠加使用)需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作废,两轮消费券单用户仅限领取一次。

  第一轮:

  领券时间:8月12日上午10点开始抢券

  使用时间:8月12日-8月18日

  第二轮:

  领券时间:8月23日上午10点开始抢券

  使用时间:8月23日-8月31日

图源:于都商务

  领券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 APP 首页“U 惠江西”进入“惠享于都,欢度暑期”消费券专区免费领取。活动采取即时领取模式,成功领取后即可到指定餐饮企业消费,通过云闪付支付即可享受优惠。

  使用方式:

  票券有效期内,获券成功的用户在指定核销商户处消费后,出示“付款码”或打开“扫一扫”使用 62 开头银联卡支付即可完成消费券核销。

  特别提醒:

  用户到达商家处问询是否正常受理政府消费券后再进行消费,票券使用前需将云闪付 APP 更新到最新版本,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定位到赣州,允许云闪付 APP获取位置信息。

  注意事顶

  (1)银联平台对活动交易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购物,不可兑换现金,不设找零,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不可将收款码拍照发给他人支付。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券套现行为,不得将电子消费券变成商家购物券、会员卡充值。

  (2)此次报名商户需严格筛查,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商户不予参加此次消费券活动。

  (3)未按规定执行的商家,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商家政府消费券补贴资格,已兑现的将追回消费券资金,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倒卖电子消费券、不按规定核销的商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232452;举报邮箱:ydxswj@163.com。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于都县商务局所有。

图源:于都商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赣州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入口、商家列表、使用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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