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独生子女证用途

导语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那么,赣州《独生子女证》享受什么政策待遇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赣州独生子女证待遇介绍。

法律规定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赣州政策

城镇户口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男性年满 60 周岁, 女性年满 55 周岁的可以享受一年12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若符合申请资格,可以携带好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前往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

农业户口

根据《章贡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项目资金申办细则》的通知(区人口字〔2013〕21号),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享受一年1200元的独生子女家庭国家奖励扶助。

1.本人为本区农业户口,配偶为农业户口或城镇居民;

2.有合法的《结婚证》;

3.本人年满60周岁;

4.依法结婚后260天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早产除外)。

5.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6.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即可获取赣州补贴政策汇总、申请公告、申请入口等详细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