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公积金个贷使用次数认定标准执行时间
导语 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详见正文。
政策执行时间
本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大修住房以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为准,翻建、建造住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商转公”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商转公”业务受理时间是2024年2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补充内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图源:赣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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