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兴国县购车消费券2023

导语 赣州兴国县购车消费券2023年9月15日10时-10月15日17时领取,领取方式等,详见正文。

  消费券申领规则

  1 申领时间

  2023年9月15日10时-10月15日17时

  2消费券发放金额和对象

  活动共计发放汽车消费券15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汽车消费补贴,50万元用于摩托车(电动车)消费补贴。汽车消费券设置为1000元,摩托车(电动车)消费券设置为300元。

  3消费券标准

  1、兴国县税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在4万元(含)-20万元(不含)汽车的,可申领我县汽车消费券补贴1000元/辆。

  其中5万元(含)-10万元(不含),可同时申领赣州市汽车消费券3000元/辆;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可同时申领赣州市汽车消费券4000元/辆。

  2、购置20万元以上汽车的,仅申领赣州市汽车消费券5000元/辆。(全市仅限200台,先到先得,发完为止)3、购置3000元以上摩托车(电动车)的,可申领我县摩托车(电动车)消费券300元/辆其中市级消费券仅限购买家庭乘用车(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含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申领。

  县级消费券仅限在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兴国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申领,不包括企业购车(以发票抬头为准),不限车型。

  4申领条件及材料

  1、2023年9月15日10时-10月15日17时在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兴国县限额以上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经销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经销企业名单如下:

图源:虔城购

  2、个人消费者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人名单

  3、购车发票需在兴国县开具,购置汽车的含税价不低于4万元/辆、摩托车(电动车)含税价不低于3000元/辆

  4、申领人通过虔城购平台报名上传在兴国县税务部门开具的以下材料

  ①车辆销售统一发票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购车合同

  (以上资料需在9月15日10时-10月15日17时内开具、办理并上传)

  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只需上传购车发票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5申领规则

  1、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9月15日10时至2023年10月15日17时期间登录虔城购平台(申领入口将于9月15日10时开放),完整、准确、清晰提交补贴申领资料。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发放消费券。

  2、提交期间可对资料进行修改,名次按最后修改资料提交时间进行排名。

  6申请资料审核程序

  1.汽车消费券发放由虔城购平台对接赣州市信用服务平台调取公安、税务系统自动匹配审核并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按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2.摩托车(电动车)消费券发放由虔城购平台初审后,报兴国县商务局审核确认,按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3.申领对象可通过端口于申请后3个工作日查看消费券预审结果,最终审核结果以实际公布的为准。

  4.对审核符合政府消费券奖励条件的申领对象,经审核确定并在审核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政府消费券至申领人虔城购账户,申领人可通过虔城购【我的】-【平台优惠券】-查看消费券。

  7消费券使用说明

  1、消费券自领取成功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无法使用并作废。

  2、摩托车(电动车)消费券为300元,包含3张100元;汽车消费券为1000元,包含4张50元、4张100元、2张200元面值;明细如下。

图源:虔城购

  3、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4、消费券使用范围:参与本次活动的兴国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消费使用,使用时间为10月19 日10时-11月19 日24时。

  领取方式:

  1、农行申领通道

  2、掌银自主注册流程

图源:虔城购

  3、公众号申领通道

  微信搜索“虔城购”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热门活动”-“金秋购车节”即可进入申领页面

  推荐阅读:赣州市汽车消费券领取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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