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材料)

导语 如果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详见正文。

  如果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及资料


图源:赣州交警

  01机动车报废解体注销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容缺)

  2、机动车行驶证(可容缺)

  3、机动车号牌(可容缺)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

  5、属于校车的,须提交校车标牌

  02机动车灭失注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容缺)

  3、机动车行驶证(可容缺)

  4、机动车灭失书面承诺

  5、属于校车的,须提交校车标牌

  07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注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容缺)

  3、机动车行驶证(可容缺)

  4、出境记录。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出境证明为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二手车出口的,还应当提交出口报关单和二手车出口许可证。

  04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注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容缺)

  3、机动车行驶证(可容缺)

  4、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属于校车的,须提交校车标牌

  05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注销资料: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登记决定书》原件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资料:

  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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