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及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官园里路
电话:0797-2195510
赣州市赣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赣新大道103号
电话:0797-4441443
赣州市信丰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
电话:0797-3311412
赣州市大余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建设路
电话:1890797-8722201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颁发离婚证。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