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提交户口簿。
2.照片:可通过“赣境办”小程序中的“证件手机拍"照相,也可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拍照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和监护人的身份证;若委托他人陪同,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
4.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
6.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
7.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
8.外省户籍居民,若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交材料。
9.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