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内户口迁移:因搬迁或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父母、子女)落户城镇。
二、区外户口迁入:
符合以下准予迁入条件的,申请人应按准迁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派出所或市民中心公安户政大厅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属省内户口的,可同时办结落户手续。
属省外户口的,申请人应持办好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原户口簿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再到派出所或市民中心公安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一、区内户口迁移:
因搬迁或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父母、子女)落户城镇的,应携带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或投靠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二、区外户口迁入:
符合以下准予迁入条件的,申请人应按准迁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派出所或市民中心公安户政大厅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属省内户口的,可同时办结落户手续。
属省外户口的,申请人应持办好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原户口簿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再到派出所或市民中心公安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1、夫妻投靠:应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应提供双方户口簿、亲子关系证明或收养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
3、成年子女投靠城镇父母:应提供双方户口簿、亲子关系证明或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应提供双方户口簿、亲子关系证明或收养关系证明、成年子女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购房迁入(住宅):应提供购房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与购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6、购房迁入(商业用房):应提供购房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向房屋所在地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挂靠城镇亲友处的,还应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与购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7、公务员录用或工作调动:因公务员录用或工作调动在章贡区工作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提供户口簿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通知书或调令或编制证明)。挂靠城镇亲友处的,还应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8、家属随军:已获批准家属随军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驻地派出所。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配偶的军官证、军人身份证,以及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军人家属随军批复。提供了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落户合法稳定住所详址,未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落户部队驻地单位集体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9、投资经商:在章贡区投资经商,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合伙人、股东等投资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应提供户口簿和营业执照副本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伙人、股东证明。挂靠城镇亲友处的,还应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10、用工务工:与章贡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提供户口簿、《劳动合同》。挂靠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挂靠城镇亲友处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11、人才引进:具有国家教委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提供户口簿、学历或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证明材料。挂靠城镇亲友处的,还应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
12、租房在章贡区居住的,凭本人《租赁合同》、户口簿可将户口落户章贡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提供户口簿及与其关系证明后可随迁。挂靠城镇亲友处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
13、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迁入:由学校统一收集《户口迁移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同时提供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花名册》,向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办理。
※学生转学迁入的,应提交《户口迁移证》、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校相关证明办理。
1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迁入(回原籍):应提供《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和原户口簿,向原迁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学生退学、被开除学籍、肄业的,应提交《户口迁移证》、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或开除学籍通知可《肄业证书》、原户口簿办理。
15、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迁入(工作地落户):应提供《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城镇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挂靠城镇亲友处的,还应提供亲友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户口迁移证明(首次免征)6元/张赣价费字[1992]201号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免征)6元/张赣价费字[1992]201号
公共户口页(首次免征)1元/页赣价费字[1992]201号
居民户口簿(首次免征)5元/本赣价费字[2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