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导语 本文整理赣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费用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赣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二、受理条件

  1.公积金开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符合其他贷款条件。

  三、办理材料

  购二手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

  5、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购二手房组合贷款的专项资料:

  1.借款申请人提供: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婚姻证明

  (3)申请人提供办理组合贷款银行的还款卡(一类卡或存折)

  (4)过户前《不动产权证书》

  (5)预评估报告或住房总价确认书(由合作银行出具)

  (6)首付款缴交凭证

  (7)产权出让方银行账号

   2.合作银行提供材料:

  (8)契税完税证明、江西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

  (9)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

  (10)评估报告

  (11)盖有与原件相符且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复印件(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须为共同抵押权人)

  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购商品房(现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首付款的税务票据;

  5、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6、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购商品房(期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首付款的税务票据;

  5、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购买拍卖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

  5、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

  6、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自建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7、提供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8、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提供借款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5、补交款票据;

  6、借款人或拆迁单位的银行账户;

  7、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提供翻建、大修的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大修住房的需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借款人与施工方的大修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7、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

  四、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递交申请书至分中心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中心(分中心)发放贷款

  五、收费标准及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轮候制期间取消对外承诺办理业务时限。

  六、办理地点

  各分中心(暂不支持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赣州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常见问答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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