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疫情期间创业孵化基地减免运行费补贴申请攻略

导语 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停工停产通知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可以申请疫情期间创业孵化基地减免运行费补贴。

  疫情期间创业孵化基地减免运行费补贴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赣人社发〔2017〕67号);

  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3.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4.赣州市人社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细则》(赣市人社发〔2018〕11号)。

  二、补贴对象

  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停工停产通知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

  三、补贴政策

  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对入驻实体、个人减免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等运行费用,对全额减免运行费用的运营主体,按实际减免费用的80%给予补贴,对每个入驻实体、个人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为限额。减免期间,入驻实体、个人不得再重复享受运行费补贴,但计入补贴期限中。

  四、政策时效

  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政策起止时间: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请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单;

  2.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

  3.申请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拨付补贴资金至申请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赣州市就创中心:刘园华,电话0797-8084983

  九、办理地点

  县(市、区)就创中心创业培育科(股)窗口

  (市本级:0797-8084983)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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