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产妇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即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出生证明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1、填写好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并填写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理前要取好新生儿姓名,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内容填写完整;

  2、按顺序受理及查验新生儿出生登记本上相关信息、父母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等;

  3、电脑录入、核对分娩信息、制作证件,在出生登记本上登记开具的出生证编号,填写“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存根粘贴在D登记表背后备查,永久存档保管;

  4、再次核对、盖章、发放证件,领取者在存根上签名。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填写、打印,不得更改。请各位家长把新生儿姓名考虑周详后再来开取出生证。

  2、当领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申请换发。

  3、《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4、《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赣州市妇幼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受理机构: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受理地点: 保健楼二楼V08室

  受理条件: 本院出生的新生儿

  受理时间: 产妇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发放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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