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那么,赣州应该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赣州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办理独生子女补贴如是农村户口,需夫妻双方年满60岁才能办理,如是城市户口,女方年满55岁就能办理。凡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之后出生的将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2、再婚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包括所生子女全部死亡的),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育龄夫妻政策内生育过两个子女,死亡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4、无子女的育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5、施行绝育手术后,由于子女全部死亡,按规定复通术后只生育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子女户口本;

3.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持相关有效证件,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核实确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正式确定为奖励对象,并建立个人奖励档案。

3.县级备案。单位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及《申请表》,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立卷存档。

(二)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社区居委会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通过的对象名单公示,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初核。

3.乡(镇)级初核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核,将核实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

4.县级确认。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的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若符合申请资格,可以携带好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前往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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