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导语 赣州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赣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2020年赣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3202元-18378元

  2020年赣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和个人各为12%

  其他单位:5%-12%

  为规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切实维护职工个人权益,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

  1.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月工资总額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及缴存额下限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标准执行。

  2. 赣州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37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41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

  3.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缓解企业困难的决策部署,2020年暂不提高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继续按照2019年的标准执行,即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0元。

  4. 域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 赣州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赣州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6.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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