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赣州经开区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所需满足条件等,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

  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现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所辖街办或乡镇及其他同级管理机构)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低保户。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中心城区户籍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无中心城区户籍的,至少有一人应在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缴纳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760元 (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9275元(含)以下。

  推荐阅读:赣州经开区公租房申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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