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操作指南

导语 赣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费用等流程,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公积金贷款办理

  服务对象: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受理条件:

  1.公积金开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①购买商品房的,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1年以内有效;②购买二手房和拍卖住房的,以开具完税证明时间为准,1年以内有效;③大修住房的,以出具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为准, 1年以内有效;④翻建、建造住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2年以内有效;⑤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2年以内有效。

  4.夫妻双方在全国其他城市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加上在我市2011年4月20日(含)之后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大于等于2次的,不得申请贷款;夫妻双方购房地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贷款;

  5.符合其他贷款条件。

  申请材料:

  ——购二手房的专项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3.申请人提供与放贷银行(建行、中行、工行、农行、招行、赣州银行)相对应的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Ⅰ类卡)或存折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双方的交易合同(未办理过户的提供);

  5.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未办理过户的提供);

  6.完税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已办理过户的提供);

  7.所购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8.若存有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9.卖方所有权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3.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过户后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书载明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及不动产交易登记金额不一致的,须取最低值重新认定购房总价。

  ——购商品房(现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首付款的税务票据;

  5、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6、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3.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购商品房(期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首付款的税务票据;

  5、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3.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购买拍卖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

  5、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

  6、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3.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自建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7、提供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8、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

  注:1.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2.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提供借款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5、补交款票据;

  6、拆迁单位的银行账户;

  7、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

   注:1.湖南部分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2.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3.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

  4、提供翻建、大修的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大修住房的需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借款人与施工方的大修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7、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

  注:1.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2.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递交申请书至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中心(分中心)发放贷款

  注:二手房(未办理过户)公积金贷款流程:公积金综合窗口或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批→通知借款人办理过户手续→借款人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完税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提供给受理窗口→公积金中心完成二次审批→公积金中心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工作人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中心(分中心)轮候放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轮候制期间取消对外承诺办理业务时限。

  受理部门: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线上办理渠道:暂不支持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赣州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常见问答解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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