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州公积金商转公办理常见问题

导语 赣州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已于10月7日开始办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相关回答,详见正文。

  1.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已有2套住房且无商业住房贷款余额,现可否以第三套有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能,此情况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第三套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需商转公的所购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现在怎样计算转贷金额?

  答:计算转贷金额须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扣除已提取金额。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根据商贷余额和最高可贷款额取低值确定,如商贷余额为50万元,最高可贷款额为8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为50万元;若商贷余额为100万元,最高可贷款额为4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为4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后,再扣除购房已提取金额来计算转贷金额。

  3.在2023年10月7日之前结清了商业住房贷款,现在能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能,因为赣州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在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以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4.在2011年4月20日(含)之后办理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吗?

  答:我中心将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会公布上季度个贷率,若个贷率在85%及以上时,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待个贷率在85%以下时,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5.需办理转贷的商业住房贷款近12个月内有逾期还款的,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不符合“近12个月内原商业住房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转贷条件。如借款人及其配偶任何一方在近36个月内贷款或贷记卡有连续3期(不含)或累计6期(不含)以上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不含)以上的也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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