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水电物管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赣州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水电物管补贴申请对象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在孵化期内的创业实体,详见正文。
赣州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水电物管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在孵化期内的创业实体。
二、申请条件
1.创业实体须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孵化期;
2.补贴针对的是在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期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
三、补贴标准
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请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经批复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
3.营业执照;
4.申请企业提供银行账户或个人提供社保卡账户。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报企业或个人提交材料至所属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或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0797-808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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