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崇义县幼儿园托班招聘
导语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县城乡公办幼儿园托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10名,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为推进崇义县婴幼儿照护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公办托育服务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县城乡公办幼儿园托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阳明幼儿园托班2名、明德幼儿园托班2名、城关幼儿园托班2名、过埠镇幼儿园托班2名、上堡乡幼儿园托班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需服从统一调配;
7.限崇义县户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1—12日(8:3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大会议室(崇义县横水镇阳岭大道449号)。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崇义县公办幼儿园托班按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崇义县公办幼儿园托班按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户口簿原件,户主及本人当页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与报名信息表同底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书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9月15日(8:30-12:00,14:30-17:30)到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50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崇义县公办幼儿园托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保育相关知识,面试总成绩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五)公布成绩
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在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考生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健康崇义和崇义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同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保育员证的、只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只具有保育员证依次优先;均有资格证书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对个人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
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具备资质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需服从统一调配。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2.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保育员工资参照我县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教师工资核定,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由县财政保障,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会福利待遇。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全程监督。
(一)咨询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797-3815685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797-3820316
(二)监督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室:0797-3823105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室:0797-3815806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8:30-12:00,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崇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信息公开专栏和健康崇义及崇义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附件:2023年崇义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保育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下载链接: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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