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市政府百万消费券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赣州市拟于2024年9月-10月在全市分批次发放家居、家电焕新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家居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商家,详见正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全省和我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决策部署,根据《赣州市2024年“惠聚虔城·焕新生活”家居家电消费券发放方案》精神,赣州市拟于2024年9月-10月在全市分批次发放家居、家电焕新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家居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商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支持对象及标准

  活动期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对个人消费者购置家居家电产品,通过市级指定平台统一申领消费券的方式,给予满1000元减200元家居家电消费券,政策实施期内,每名消费者最多可领取2张家居家电消费券。

  二、补贴范围及原则

  (一)补贴范围:活动家电类型有: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及购买茶几、地板(瓷砖)、沙发、鞋柜、床、衣柜、书桌、椅子、整体橱柜、坐便器等10类家居产品。

  (二)资金安排及补贴原则:市级层面统筹安排800万元,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领、用完即止”的原则,分批次、按计划地通过“虔金e站”平台发放消费券。

  三、报名条件

  家居家电销售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居、家电销售主体;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4.具备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居、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

  5.支持并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具备和线上发券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报名材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盖章);

  3.对公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

  5.门头与店内经营照片各一张。

  五、报名流程

  1.企业自愿报名:家居、家电销售主体于8月27日-8月29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也可在“虔金e站”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商家报名”页面提交相关资料,商家报名资料经属地县(市、区)商务局审核后,报送审核通过的商户名单至市商务局,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本次活动参与商家。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报名)

  2.县级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征集市场主体积极报名,并对收集到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8月2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资料线上报送至市商务局。

  3.市级复核公示: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销售主体名单9月2日前进行确认,9月3日-9月5日进行公示。

  4.商家平台报名:家居家电家居销售经营主体通过市商务局选定的平台商户报名端口进行申报,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报名平台后台对申请商户进行审核,参与商家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征集的参与商家资格有效期直至消费券活动结束。

  六、其他事项

  1.参与活动的家居家电销售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我市家居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宣传统计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严禁虚假宣传,自觉抵制骗补套补行为。

  2.鼓励家居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对家电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融资支持。

  3.家居家电销售主体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销售主体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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