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州冬季文旅商贸消费券申领

导语 赣州第一轮冬季文旅商贸消费券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日开始领取,详见正文。

  来赣州温暖嘉游冬季 · 电子消费券免费领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日

  活动对象:手机定位在赣州市且已注册云闪付APP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卡的消费者。

  活动范围:江西省赣州市

  放券时间:

图源:江西赣州文旅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云闪付”客户端平台,统筹发放文旅商贸消费券400万元。消费券价值200元(分为20元文旅消费券5张、50元商超消费券2张),

  凭文旅消费券可到指定景区、酒店、餐饮、影剧院、书店、旅行社、脐橙采摘园消费,使用规则为满40元减2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凭商超消费券可到指定商超、加油站消费,使用规则为满150元减5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活动采取线上领券方式,领券成功后即可到商家处消费,通过云闪付支付即可享受消费券优惠。

  活动安排:

  (一)领券流程:

  活动期间,通过赣南红APP、江西赣州文旅公众号、赣州商务公众号等相应设置的“来赣州温暖嘉游冬季”专区或进入云闪付APP首页“赣州消费券”专区免费领取消费券,领取后需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过期作废。

  (二)使用方式:

  市民游客到店消费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收款完成支付或打开云闪付APP的“扫一扫”,扫描商户门店“收款码”,完成支付。

  特别提醒: 用户参加活动时,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将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活动仅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限定位于赣州市的用户参与。

  注意事项:

  (一)银联平台对活动交易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购物,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劵套现行为,不得将电子消费券变成商家购物券、会员卡充值。

  (二)未按规定执行的商家,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商家政府补贴资格,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倒卖电子消费券、不按规定核销的商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97-83915540797-8996171;

  举报邮箱:1989300983@qq.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赣州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入口、商家列表、使用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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