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导语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30日,详见正文。

  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首贷

  第一步: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1.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所在县区资助中心要选择“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过程中,账户信息栏中的“代理结算机构”要求选择“平安银行”选项

  第二步:在线申请成功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同前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明德小学内(润德楼一楼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1.当年录取新生:

  (1)《贷款申请表》(无需相关部门盖章)。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4)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同时带来)。(5)如实填写好信息的《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学生)原件。

  2.在校大学生:

  (1)《贷款申请表》(无需相关部门盖章)。

  (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如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同时带来)。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在校证明。(5)如实填写好信息的《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学生)原件

  第三步:办理完结后,学生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录入”。开学报到时,务必将《受理证明》上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电子回执网上录入手续,以便区学生资助中心及时审核、汇总并上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合同生效,否则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

  第四步:网上查询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功录入电子回执的贷款学生可于2023年11月15日后,登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二)续贷

  续贷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申请、远程受理,建议续贷学生使用“远程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车程及等候时间。今年考研或专升本的学生办理续贷,需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明德小学内(润德楼一楼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才能进行续贷。

  1.现场办理

  (1)借款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借款学生前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坪明德小学内(润德楼一楼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点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在校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签好借款学生的名字和贷款当天的日期)。(如共同借款人已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和借款学生一同前往办理点办理)。

  (3)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负责人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2.远程网上办理

  (1)借款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2)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或平安口袋银行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3)远程续贷申请经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温馨提示】:续贷申请提交后,合同将处于待审查状态,根据合同条款,助学贷款合同将在区级、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审查之后生效。

  【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区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短信提醒,可以联系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797-7311597。

  (4)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负责人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3.网上查询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功录入电子回执的贷款学生可于2023年11月15日后,登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查看贷款到账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应确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要及时登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点击进入)进行变更,避免因联系方式失效而错失获得贷款的机会或因贷款还款逾期(甚至违约)损害个人信用记录;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在签署借款合同并取得“平安银行”帐户后,应及时对“平安银行”帐户进行更改密码和实名认证等操作,并加强“平安银行”账户的安全保密措施(如绑定手机、设置密码保护问题等)。

  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到的在线服务系统登录账号、支付宝账号(或平安银行账户)等个人账号信息十分重要,学生妥善保管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和密码保护问题等有关资料,不向包括区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泄露有关个人账户信息,避免账户被他人盗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4.请各位贷款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5.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学生,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到区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6.珍惜个人信用,从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如果出现逾期,请您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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